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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图书馆 积极学习宣传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毕节市图书馆高度重视,2017年12月4日组织全馆职工,召开了专题学习会,系统学习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内容,全面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内涵,并对保障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 结合本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,近日,我馆在LED显示大屏上积极宣传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。同时,制作了专题展板,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全面解读,并在馆门口进行展出,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。 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出台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和重大突破,对进一步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毕节市图书馆将持续宣传和贯彻落实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,着力提升服务效能,真正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跨越发展。 毕节市图书馆 2017年12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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